地方标准《居民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 据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吴红艳 、李创 、曾波 、刘辉 、陈瑶 、陈澄 、黄茵 、杨文君 、周海滨 、曾华堂 、 吕英豪 、吴序一 、李睿 、李春雨 、赵奕雅 、王洁 、吴倩 、尹述颖 、张强 、李海林 、谭洋洋 、林威 、张海 霞 、王晓阳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 11.020.10 一般医疗保健服务 |
备案号:117701-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签订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议的居民提供的居民健 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