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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物流园区叉车使用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润沃物流产业园(邢台)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文虎郭晓凯刘洁屈颖李秀璞李黎苏樯荆涛路晓磊沈鹏广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305/T 108-2024
发布日期
2024-09-05
实施日期
2024-09-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主管部门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5744-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叉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文虎
郭晓凯
李秀璞
李黎
路晓磊
沈鹏广
刘洁
屈颖
苏樯
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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