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物流园区叉车使用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润沃物流产业园(邢台)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文虎 、郭晓凯 、刘洁 、屈颖 、李秀璞 、李黎 、苏樯 、荆涛 、路晓磊 、沈鹏广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备案号:115744-2024。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叉车的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