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物流园区数字化评价》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物流集团 、深圳市深国际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普洛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文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东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国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一拖(洛阳)物流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01 服务综合 |
(1)帮助物流园区衡量数字化发展水平 物流园区是我国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按照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数字化技术将进一步普及,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势在必行。
然而,目前尽管有《物流园区数字化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对如何开展物流园区数字化进行了要求,但园区在具体建设运营中,数字化建设运营的水平和成效无法衡量,缺乏指标体系对投资、研发、运营管理进行科学引导,无法高质量推进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
为有效规避风险,加快推进物流园区高质量发展步伐,有必要研究制定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的评价指标,科学引导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
通过物流园区数字化评价指标的设立以及评价工作的开展,物流园区管理者可以明确自身发展在行业中的地位,从而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物流企业也可据此了解物流园区的数字化总体水平,选择合适的物流园区入驻。
(2)为政府制定园区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目前,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效果无法衡量。
物流园区在数字化发展中,发展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但发展效果没有规范表征,缺乏评价指标和评判标准。
通过物流园区数字化评价指标,政府可以了解我国物流园区数字化的发展状况,从而充分发挥政府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调控的职能,制定适合当地物流园区发展的政策,从整体出发、统筹规划,明确物流园区的定位,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高效运作的物流服务体系。
(3)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我国物流园区的发展还处于产业集群的初级阶段,物流园区规划尚未将园区运作上升到对内整合区域物流资源、对外协同其他物流节点的系统层面,从而使本该扮演物流网络重要枢纽角色的物流园区孤立运作、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无法实现协同互动,物流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利用。
制定物流园区数字化发展评价指标,可以加深物流园区之间的相互了解,明确各自的优势与不足,采取合作措施,推动物流基础设施资源和信息资源的相互开放和共享,实现各类物流资源要素的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园区数字化的评价指标、指标内涵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园区数字化运营情况的评价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共引用2项国家标准,分别是:《物流术语》(GB/T 18354)和《物流园区数字化通用技术要求》(GB/T 44459 )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园区(logistics park)和物流园区数字化(logistics park digitalization)两个术语和定义。 4.评价指标体系 物流园区数字化指标体系由基本要求、信息采集覆盖、数字化平台能力、数字化运营能力、数据管理能力、数字化发展经济效益、数字化发展社会效益、数字化发展生态效益共8个一级指标构成,各一级指标下有二级指标。 5.指标内涵 对应物流园区数字化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每一个指标的指标内涵,统计或评价方法,计量单位等。 6.评价方法 包括数据采集、指标权重确定、评价分值确定以及评价结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