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由/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平县萌睿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 、安平县白山药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平丝网物流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李婷 、曹萌 、王颖 、邱书汉 、高继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40 专利、知识产权 |
备案号:113750-2024。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的要求、监督与评估、持续改进、品牌培育。 本文件适用于衡水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