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宁强香菇》由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宁强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强县农业农村局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宁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孟怡璠 、万恩梅 、陈子文 、何永强 、许友浩 、何亚琼 、成文惠 、郑振华 、胥超 、马骁灵 、李建国 、韩亚君 、伊清宏 、贺鹏 、江山 、杨宇琪 、李虎 、李应发 、陈自义 、付豪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备案号:11669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