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储气井定期检验规则》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泰州分院 。
主要起草人 徐晓丹 、任毅 、丁春雄 、王晋 、曹建树 、郑凯 、吴胜平 、王颖 、李士林 、黄爱颐 、周晓斌 。
71 化工技术 |
71.120 化工设备 |
71.120.30 热交换器 |
备案号:4234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7号 。
本规则规定了储气井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和人员、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要求、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本规则适用于根据SY/T 6535-2002设计制造的储存压缩天然气的储气井的定期检验。用于储存其它非腐蚀性气体的储气井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