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大学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
主要起草人 彭小燕 、郭梅修 、蓝文陆 、赵保振 、曹林泉 、朱红祥 、舒俊林 、彭梦微 、熊建华 、杨爽 、柳圭泽 、庞碧剑 、陈永利 、吴磊石 、钟炜萍 、金媛 、陈进营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30 污水 |
备案号:112642-2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沿海地区封闭式海水养殖尾水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