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天津农学院 。
主要起草人 苑辉 、韩少强 、刘佳泓 、田野 、魏代艳 、翟浩杰 、刘茂辉 、郜计欣 、张莹 、陈魁 、孙猛 、邓小文 、孙凯峰 、孔庆霞 、贾磊 、张觊轩 、宋爽 、郭丽峰 、崔金鹏 、冯程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30 污水 |
备案号:1059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