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东华大学 、上海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董亚明 、薛罡 、杨跃辉 、刘振鸿 、陈红 、白雁斌 、钱雅洁 、谢辉 、张艾 、蔡炜李响 、王长胜 、陈炜 、张晨 、杨波 。
备案号:10933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