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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5部分:输变电能》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电力局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主要起草人 周越焦庆春倪志刚黄辉刘嘉李美强刘刚金维东陈建勇王德鹤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65.15-2019
发布日期
2019-07-30
实施日期
2019-08-30
全部代替标准
DB3301/T 65.15—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7089-2024。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输变电能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输变电能设施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周越
焦庆春
刘嘉
李美强
陈建勇
王德鹤
倪志刚
黄辉
刘刚
金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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