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5部分:输变电能》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电力局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
主要起草人 周越 、焦庆春 、倪志刚 、黄辉 、刘嘉 、李美强 、刘刚 、金维东 、陈建勇 、王德鹤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89-2024。
本部分规定了输变电能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输变电能设施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