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22部分:电信》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施海岩 、李美强 、黄辉 、倪志刚 、赵洪亮 、詹德佑 、王勐 、樊兵 、黄文华 、金维东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96-2024。
本部分规定了电信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电信行业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