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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1部分:医院》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主要起草人 方建国李美强谢金康倪志刚黄辉焦庆春赵勇鲍景萍金维东湛郑辉祝伟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65.11-2019
发布日期
2019-07-30
实施日期
2019-08-30
全部代替标准
DB3301/T 65.11—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7085-2024。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目标等级、重要部位、防范系统,以及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方建国
李美强
黄辉
焦庆春
金维东
湛郑辉
谢金康
倪志刚
赵勇
鲍景萍
祝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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