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0部分:民爆物品》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
主要起草人 施海岩 、田田 、张荣华 、汪明康 、倪志刚 、黄辉 、李美强 、汪兴国 、单江梁 、高明 、任小骞 、魏瑞斌 、詹德佑 、金维东 、黄文华 、沈龙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84-2024。
本部分规定了民爆物品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民爆物品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