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9部分:桥隧设施》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杭州市市政监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龚明佑 、王健伟 、黄辉 、倪志刚 、李美强 、万罗为 、张帆 、焦庆春 、蒋小强 、黄文华 、金维东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83-2024。
本部分规定了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桥隧设施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