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物业服务要求 商务写字楼》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秘书处)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赵肖 、张增英 、张建佳 、邹莉莉 、周汉明 、王莹 、欧阳晓东 、陈妮妮 、吴敏 、谭宇 、何茜 、王超群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106710-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物业服务组织规范其服务活动,以及物业服务组织的相关方对服务活动符合性的确认,也适用于第三方实施对建筑工程竣工一年以上并投入使用、地上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 m的甲级(含)以上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