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规范》由南京市水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水务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程军 、竺兴宏 、胡文杰 、张晓峰 、颜杰 、林佳萌 、许兴武 、杨道军 、杨红卫 、胡琦玉 、果利娟 、顾惠卉 、王献辉 、刘明朝 、尹桂平 、孙志鹏 、王刚 、韩孟雨 、赵燕霞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01 水质综合 |
备案号:104235-2023。
本文件确立了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的原则,规定了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的术语与定义、建设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评定、评价要求等。适用于建成区河道、郊区乡级(含)以上河道、湖泊(含水库、塘坝)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工作,其他水体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