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池州市河长制工作处 。
备案号:102455-2023。
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工作流程及评价报告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幸福河湖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