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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供热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由 TC455(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477-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0-2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北京建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 国外无相关标准,本标准外文版翻译可为相关节能改造设备走出去提供支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范围:天然气锅炉、直燃机及工业燃烧设备等燃气热源设备。   主要技术内容:   (1)产品的种类、组成、结构型式和标记;   (2)产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外观、排烟温度、耐防腐性能、耐温性能、承压能力、余热回收率、燃气有效利用率、烟气阻力和被加热介质的流动阻力等;   (3)产品的检验规则;   (4)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