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供热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由 TC455(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等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北京建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 | 国外无相关标准,本标准外文版翻译可为相关节能改造设备走出去提供支持。 |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范围:天然气锅炉、直燃机及工业燃烧设备等燃气热源设备。 主要技术内容: (1)产品的种类、组成、结构型式和标记; (2)产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外观、排烟温度、耐防腐性能、耐温性能、承压能力、余热回收率、燃气有效利用率、烟气阻力和被加热介质的流动阻力等; (3)产品的检验规则; (4)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