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3部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李关艳 、赵阳楠 、肖志勇 、李菲菲 、祝春荣 、伍林 、崔继梅 、聂晶 、张铨 、王佳麒 、魏迪莉 、杨利军 、四碧飞 、胡琪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101293-2023。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原则、编制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购置程序、使用和处置、监督问责等管理内容。适用于机关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