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由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
主要起草单位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连云港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东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赣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连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胡继国 、段泫伊 、陈群 、赵辉 、汤弼舜 、苏骁 、郑淼松 、姜建 、潘晓盼 、鲁强 、刘庆国 、傅常洲 、王小青 、陈婷 、王慧琴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108898-2024。
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可按照本文件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