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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金星 、高悠娴 、史鸿乐 、陈强 、田庆华 、肖杰 、杨长军 、罗怡文 、宋明江 、唐兆军 、张爱民 、赖见生 、许瑶 、高东东 、陈雨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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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 3061-2023
发布日期
2023-06-28
实施日期
2023-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9890-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金星
高悠娴
田庆华
肖杰
宋明江
唐兆军
许瑶
高东东
史鸿乐
陈强
杨长军
罗怡文
张爱民
赖见生
陈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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