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滚筒法处理钢渣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肖永力 、李永谦 、李嵩 、仇金辉 、张若鹏 、陈荣 、吴坚 。
77 冶金 |
77.140 钢铁产品 |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
备案号:87559-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滚筒法处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环境保护、操作维护与安全等。 本文件适用于炼钢过程中产生的转炉渣、电炉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