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渣稳定化处理方法》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湛江中冶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科技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彭犇 、吴礼云 、杨金光 、张亮亮 、殳哲君 、闾文 、仇金辉 、钱元弟 、王冠 、邱桂博 、杜洪涛 、吴跃东 、吴朝昀 、吴龙 、王姜维 、李栋 、栾彩霞 、张若鹏 、汪国川 、杨玉辉 、高子原 、陈剑 、程峥明 、李帅 、张英才 、郭俊祥 、王超 、王同宾 、李云云 、黄会芳 。
77 冶金 |
77.140 钢铁产品 |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
备案号:9728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渣稳定化处理方法的术语和定义、热渣稳定化处理方法、冷渣稳定化处理方法、钢渣稳定化处理方法的选择。本文件适用于钢渣,涵盖铁水预处理渣、转炉钢渣、电弧炉钢渣和精炼铸余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