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炭素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支队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 。
主要起草人 杨柳 、李明辉 、刘继辉 、王世岩 、于磊 、刘胜本 、郑亮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87545-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炭素制品生产企业节能监察的术语和定义、监察内容和方法、监察工作程序方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以石油焦、沥青焦、煤沥青、无烟煤等为原料生产铝用预焙阳极、石墨电极、炭电极、炭块等炭素制品的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对其它原料生产炭素制品的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