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重大技术装备战略中心 、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春霞 、张旭 、张凤兰 、高鹏 、仇金辉 、王姜维 、张泽 、张海文 、魏代斌 、刘逸舟 、王刚 、王延苹 、吴洪勋 、任江涛 、吴文强 、齐凯 、张绍强 、赵晶晶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82397-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行业开展节能监察的术语和定义、监察对象与边界、监察内容及方法、监察程序等。 本文件适用于对钢铁企业的节能监察与企业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