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86973-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