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规范》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中国翻译协会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翻译制作中心 、广西广播电视台 、云南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 、维度视界(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骨易(北京)语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达时代集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服务局 、中国传媒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祝燕南 、杨明品 、崔承浩 、朱新梅 、黄田园 、周继红 、董廷燕 、曹陟鑫 、王蔓 、宁金辉 、谢婧 、张建东 、周芸 、牛睿 、金海娜 、李佐文 、黄友义 、宫结实 、李英男 、王浩 、贾宁一 、王宜风 、贾秀琰 、陈宏昌 、顾巨凡 、陆春山 、钟玉龙 、王秀文 、张晶 、樊非 、辛爱华 、张昊 、文春英 、哈斯少布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
备案号:86727-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7号 。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的要求,包括翻译、配音、字幕、后期制作等多个环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版权方、译制机构及播出机构等对于节目的制作、译制、交换和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