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广播电视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鹏城实验室 、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新视创伟超高清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邮电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李厦 、宁金辉 、王惠明 、张乾 、汪芮 、刘汉源 、杨威 、孙琳 、李岩 、李英斌 、刘亮 、周立 、孙文涛 、拜路 、张伟 、周芸 、李凯东 、严玄 、李静 、王志航 、崔艳春 、胡彪 、郑翰超 、胡红阳 、卢海波 、宋施恩 、邢卫东 、宋小民 、郑慧明 、饶明序 、王亮 、颜士富 、刘松鹏 、马晓 、余大利 、罗必达 、罗红 、阮泽凯 、于磊 、赵群 、唐晓宇 、邹双泽 、卢官明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备案号:95877-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分发和交换中所涉及的视频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分发、交换和评价,以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验收、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