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海关 、伊宁海关技术中心 、伊犁师范大学等 。
主要起草人 李芳 、粟有志 、冯新忠等 。
备案号:85733-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