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食品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 。
主要起草人 郭庆龙 、等 。
备案号:9200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