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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液态制冷剂 CFC-11和HCFC-123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1194-2021
发布日期
2021-10-09
实施日期
2022-1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32-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液态制冷剂中三氯一氟甲烷(CFC-11)和 2,2-二氯-1,1,1-三氟乙烷(HCFC-123)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制冷剂中 CFC-11 和 HCFC-123 质量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 CFC-11 和 HCFC-123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5 g,CFC-11 和 HCFC-123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5%和 0.4%,测定下限分别为 2.0%和1.6%。

起草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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