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互联网边缘云服务信任能力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浪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东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云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曙光云计算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栗蔚 、徐恩庆 、董恩然 、罗欧 、朱松 、白常明 、吕华章 、高巍 、张琦 、欧争光 、唐云兵 、戴国超 、肖扬 、王峰 、胡杰 、贾冠一 、蔡国瑜 、李响 、曹亚孟 、邹素雯 、蒋玉玲 、石志凯 、陈林祥 、朱勇 、张敏 、张海深 、肖子玉 、韩研 、顾黎斌 、管益文 、吴涛 、万晓兰 、李笑如 、王小虎 、李小庆 、聂红 、张琰珺 、程海旭 、李戈 、孙耀华 、彭木根 、陈炜舜 、王叶蓬 、毛峻岭 、牛继斌 、朱湛锋 、李守超 、吴广 、陈姝 、袁广飞 、常清雪 、范伟鹏 、安浦 、张冰斌 。
备案号:84660-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号 。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边缘云服务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边缘云服务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