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云计算服务客户信任体系能力要求 第7部分:物理云主机》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邮电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栗蔚 、陈屹力 、刘如明 、闫丹 、郑立 、高巍 、赵华 、邱净波 、朱轶 、朱锋 、张勇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82976-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部分规定了云计算服务客户信任体系能力要求,包括三方面:一是企业信息真实性披露:企业信息和业务基本信息;二是云服务指标的完备性和规范性:服务协议(含SLA)完备性和规范性;三是云服务指标的真实性:指标的真实能力。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云服务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