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钢筋混凝土用钢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海关 、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马辉 、刘志超 、赵江勇等 。
备案号:83426-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