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钢轨钢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浦东海关 、洋山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李洪涛 、郅惠博 、王彪等 。
备案号:8342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