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20部分:泛养副球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海关 、诺微信(沈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王金玲 、张莹 、李秀峰等 。
备案号:8341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