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 第10部分:用于GPON和XGS-PON共存的光线路终端(OLT)的光收发合一模块》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曾涛 、张德智 、戴启伟 、吴徐明 、邵岩 、袁立权 、汤彪 、林少衡 、陈聪 、何芯锐 、张强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80 光纤通信 |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
备案号:8300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GPON和XGS-PON共存的OLT光收发合一模块(以下简称为OLT双模光模块)的缩略语、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可靠性试验、电磁兼容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PON和XGS-PON共存的OLT光收发合一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