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 第13部分:用于GPON、XG(S)-PON和50G-PON共存的光线路终端(OLT)的光收发合一模块》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棨政 、张德智 、胡荣 、张玉安 、刘德坤 、杨波 、张强 、姚超男 、郭松涛 、邵岩 、初元量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80 光纤通信 |
|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
备案号:107814-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8号 。
本文件界定了用于GPON、XG(S)-PON和50G-PON共存的光线路终端(OLT)的光收发合一模块(以下简称为“OLT三模光模块”)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规定了OLT三模光模块的光路预算、光接口、外观、限用物质、可靠性、电磁兼容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GPON、XG(S)-PON和50G-PON共存的光线路终端(OLT)光收发合一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