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科米荣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朱荣 、陈永锋 、朱国森 、方宇荣 、王姜维 、董凯 、黄标彩 、蒋心泰 、任江涛 、林滔 、张明海 、武文合 、仇金辉 、刘涛 、董建锋 、闫忠峰 、于会香 、吉立鹏 、郭小龙 、赵晶晶 、朱清德 、关顺宽 、苏仕宝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8239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的设备要求、工艺要求、应用范围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冶炼工序的O2-CO2气体混合利用,钢铁企业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空气等气体介质的混合利用也可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