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米荣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朱荣陈永锋朱国森方宇荣王姜维董凯黄标彩蒋心泰任江涛林滔张明海武文合仇金辉刘涛董建锋闫忠峰于会香吉立鹏郭小龙赵晶晶朱清德关顺宽苏仕宝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4890-2021
发布日期
2021-03-05
实施日期
2021-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239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的设备要求、工艺要求、应用范围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冶炼工序的O2-CO2气体混合利用,钢铁企业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空气等气体介质的混合利用也可参照本文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荣
陈永锋
王姜维
董凯
任江涛
林滔
仇金辉
刘涛
于会香
吉立鹏
朱清德
关顺宽
朱国森
方宇荣
黄标彩
蒋心泰
张明海
武文合
董建锋
闫忠峰
郭小龙
赵晶晶
苏仕宝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