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视机》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杨宇涛 、李胡升 、杨檬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20 环境经济 |
31 电子学 |
31.020 电子元器件综合 |
备案号:8089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平板电视,包括但不限于液晶电视(LCD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OLED电视)等平板显示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平板显示设备。其他类型电视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