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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刘元鹏吴勇仝晓平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JT/T 386.2—2020
发布日期
2020-07-31
实施日期
2020-11-01
全部代替标准
JT/T 506—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
R17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8
43 道路车辆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535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测量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光吸收系数及氮氧化合物浓度的分析仪器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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