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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分析仪》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学院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测控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洪顺坤胡峰杜晓冬柏涛王育华李碧崔凯黄宏启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466-2015
发布日期
2015-08-31
实施日期
2015-09-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N 1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180.30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180 光学和光学测量
17.180.30 光学测量仪器
归口单位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074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分析仪的产品结构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紫外和可见差分光谱法检测 NO、NO2、SO2、及 NH3 的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洪顺坤
胡峰
王育华
李碧
杜晓冬
柏涛
崔凯
黄宏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