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备案号:7201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的相关内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校准与维护、运行及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以及监测数据的采集频率、有效性、上报和报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