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7201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HJ 442-2008废止。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陆域 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点位、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海滨浴场监测点位和应急监测点位等的布设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