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
备案号:7198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代替HJ/T 25-1999。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场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