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技术导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 、重庆市太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焕方 、周在江 、廖世国 、黄国文 、徐凤 、任利 、周利强 、王东 、秦勇军 、怀琴 、陈刚才 、陈其思 、苏晴 、罗程钟 、杨柳岸 、陈雯 、彭枫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5183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的环境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