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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808-2016
发布日期
2016-06-24
实施日期
201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84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陆地固定式核电厂(大于300 MW 电功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核动力厂可参照执行。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1988)停止实施。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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