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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817-2018
发布日期
2018-08-13
实施日期
2018-09-01
部分代替标准
HJ/T 193—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59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