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金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新创 、郜学 、吴毅 、张娣 、汪为民 、刘冰 、仇金辉 、孙志刚 、高燕 、王昌华 、徐华瀚 、肖邦国 、张刘瑜 、纪凤芹 、王姜维 、霍咚梅 、赵一臣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7123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绿色工厂(不含矿山)的评价,独立轧钢等其他类型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