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疣粒稻鉴定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合肥海关 、重庆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宋云 、徐晗 、宗凯等 。
备案号:70401-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6号 。